2024年11月02日 17:00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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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澳的三名最兇殘的殺人犯將在監獄中再度過至少六年,此前該州總檢察長決定推遲他們的假釋資格。 Peter John Maloney, Catherine Margaret Birnie和William Patrick Mitchell因1978年至1993年間的多起獨立謀殺案已在監獄中度過數十年。西澳總檢察長約翰·奎格利(John Quigley)宣布,這三人至少在未來六年內不會被考慮假釋,以避免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進一步的創傷。 2018年,工黨政府改革了一項法律,賦予總檢察長單獨決定某些連環殺手和大規模殺人犯(mass murderers,即在不同的日子殺害兩人或在同一天殺害三人的兇手)假釋資格的權力。
而西澳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傑米·瓦爾維施(Jamie Walvisch)對此表示擔憂,認為由一位政治人物擁有做出這種決定的權力並不妥當。他說,大多數囚犯在申請假釋時,他們的案件通常由囚犯審查委員會進行調查。委員會會調查囚犯在獄中的表現、他們為康復所採取的措施、受害者的感受以及他們對社區可能構成的風險。他表示,將決定權完全交由總檢察長缺乏透明度和正當程序。
2018年的一項法律變更賦予西澳總檢察長權力,可以推遲對大規模殺人犯和連環殺手的假釋評估(圖片來源:AAP: Jono Searle/file photo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