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08月18日 20:00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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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亞豬肉業四名企業東主或代表被指在2017年至2026年間隱瞞約1,000萬澳元銷售收入、篡改冷凍肉類食用期限,並利用貨運車輛跨州運送現金。兩名被告來自昆士蘭州,另兩名來自新南威爾士州,當局未公布其姓名及所屬企業。他們被控欺詐、意圖詐騙而銷毀紀錄、接收犯罪所得財產及作出虛假申報等罪。執法部門已查封逾2,500萬澳元疑似犯罪所得資產,包括300萬澳元現金及兩輛汽車。案件由昆州犯罪與腐敗委員會、新州犯罪委員會及新州警方反洗錢部門聯合調查。新州警方偵緝督察吉爾伯特·拉弗迪爾(Gilbert Laverdure)表示,這是一宗複雜的跨州案件,任何利用企業架構及跨境運輸轉移非法資金的犯罪網絡,都可能被追查及檢控。
格里菲斯大學金融犯罪調查與合規學院主任安德烈亞斯·蔡(Andreas Chai)指出,利用合法貿易掩飾犯罪所得是常見洗錢手法,但涉及農業、尤其以豬肉跨州運輸作掩護的情況較少見。貿易型洗錢通常透過虛報貨物價值、提高或壓低發票金額,製造資金來自正常交易的假象。調查人員預料將對涉案企業的資訊系統及收發貨紀錄進行法證審計,以查找資料被修改的時間、原因及長期模式。澳大利亞豬肉有限公司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拒絕評論。業界最新數據顯示,全澳有逾4,700個註冊養豬場,2024至2025財政年度為經濟貢獻69億澳元。隨着全國反洗錢規定擴展至地產代理、律師及會計師,專家促請企業董事及食品業加強資金來源核查和風險評估。
來源:ABC